清建协字[2018]27号:关于举办广东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5 14:50:18 来源:本站 浏览量:117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提升我市建筑工人技能水平,满足广大企业的需求,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粤建人函[2015]1085号)、《广东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实施细则》(粤建教协[2015]3号)等文件精神,我协会受清远市住建局和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的委托,现就开展我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1、砌筑工(砌筑工、瓦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通风工、管道工、电工(水电工、维修电工)、抹灰工、油漆工、镶贴工、防水工、木工。

2、培训只限于中级工和高级工。

二、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初中毕业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从事本工种工作五年以上,或持有初级工证书两年以上;
  ﹙2﹚对口专业的中职(中专)院校毕业生,经一年以上本工种实践;
  ﹙3﹚对口专业的高职、在大专院校毕业生。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高级工:
  ﹙1﹚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具备十年以上本工种工龄,或持中级工证书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2﹚对口专业的高职、大专院校毕业生。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班学员名册汇总表》一份(见附件1)(下载后按工种和等级分别填写电子文档后,发送至qyscia@126.com,并用A4纸打印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交到报名处,邮件主题请注明“工种名称+单位名称”,务必核对清楚报名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2、《广东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所报考的职业工种代码见附件3);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高中或高中以下学历可由企业开具学历证明,高中以上学历必须出示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明见附件4);

5、近期白底一寸照片三张(按《报名表》备注上要求贴在申请表上,照片参考尺寸为25×35mm、像素295×413px)。

四、收费标准

1、中级工每人600元(包括教材费、培训费、证书费等);
  2、高级工每人800元(包括教材费、培训费、证书费等)。

培训形式及时间、地点

1、培训形式采用集中脱产面授为主,自学为辅;

2、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评价及证书核发
      1、考核评价分为安全生产、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在一次考核中,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视为合格。
      2、经考核合格者,核发全国统一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该证书可用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和新成立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中相关技术工人持证要求。

七、培训其他

自发文日起接受预报名,需考证人员统一到到协会递交纸质报名材料。协会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开班时间后,将提前通知学员前来缴纳培训费用及参加培训考核。培训考核以自愿为原则。

联 系 人:邱立奎,林淑勤

联系电话:0763-3374347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建北大厦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2楼205室

          

附件1、广东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班学员名册汇总表(一个工种一个等级一份表格)

    2、广东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报名表(每个人只报一个工种)

    3、工种代码表

    4、建筑工人学历证明

 

         附件1-4.rar


 

 

 

   清远市建筑业协会

                  2018年8月13日